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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家庭团聚签证维持薪金要求 或修改涉及子女条文

2017-02-27 来源:欧洲《星岛日报》

英国最高法院裁定,家庭团聚签证申请要求并未违反人权。

为判决作出最后裁定的7名高院法官认为,家庭团聚申请资格中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带歧视也未违人权。

按照目前的移民法,一名英国公民,年薪须达到18,600英镑,才有权为非欧籍配偶申请“家庭团聚”签证。

此案已卡在最高法院超过一年。

英国政府希望保留该政策,但有反对人士希望就此案与当局对薄公堂。

虽然裁决对政府有利,但最高法院表示,政府须立即修改涉及“子女团聚”的相关条文。

内政部发言人表示,高院的判决证明政府获得“平反”。

但有为移民发声的团体表示,期盼一家团聚的家庭,才是赢家。

内政部发言人说,“我们希望,为以家庭团聚方式移民英国的人士提供一个可量化的申请资格。

这样做,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亦能保证日后,移民家庭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裁决证明,法院为此法例背书。

该法例对于建立一个站在国家最大利益,行之有效的移民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政府欢迎法院裁定本法例有效。

另外,法院所提及的,“未达到最低工资要求,但涉及英国公民与非欧籍配偶所生子女”的案例,当局会认真考虑法院的建议。

本法例实行之前,旧措施只要求申请人(夫妻)证明“有足够财力支持家庭生活,而毋需申领政府资助”。

这并非同案首次进入法庭。

家庭团聚申请资格中关于最低工资的条文,是于2012年,由时任内政大臣的特雷莎·梅引入的。

2014年,政府在上诉法庭已经胜诉。

有团体不服裁决。

去年,该案继而上诉至最高法院。

经过23日之裁定,年薪须达到18,600英镑的最低工资门槛,仍保留为申请家庭团聚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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