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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雇员被裁有无申诉权?

2011-10-27

一份尚未公布的报告指责英国现行劳工法使得解雇“懒”雇员十分困难。

一份被披露的英国政府报告称,工作表现不佳的“懒雇员”将失去以“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名义状告雇主的权利。

一名被解雇的雇员

据悉,这份由首相办公室委托专家起草的报告称,如果要振兴英国的经济,就必须允许雇主裁减“混日子”的雇员。

报告还说,只有如此才能使雇主去雇佣更加有能力的雇员,从而提高公司的效率和竞争能力。

这份尚未正式公布的报告是保守党捐款者、风险投资商阿德里安·比克劳夫特(Adrian Beecroft)主笔的;报告是被保守派报纸《每日电讯报》率先披露的。

报纸文章引用报告中的话说:在现行劳工法的框架下,雇员“混日子”等于被默许,因为重重法律障碍使裁员变得非常困难。

懒员工?坏老板?

依照现行法律,只要雇员在雇主单位工作满12个月,如果觉得被解雇决定不公,便有权状告雇主。

比克劳夫特的报告还呼吁政府彻底废除雇员申诉不公平解雇的权利。报告特别批评了英国的公营机构,认为很多“懒人”得以依赖现行劳工法长期“混日子”。

报告甚至称,现行劳工法使得雇主不敢雇人,因为雇了人就很难解雇。

上述报告的内容被披露之后,英国主要工会的代表迅速作出反应;工会方面指出,如果报告的建议变成法律,就等于给“坏”老板和上司大开欺压和剥削雇员的绿灯。

当被问及上述报告时,首相府发言人表示政府“不大可能”推动“不公平解雇”法律方面的改革。

英国执政的保守党自民党联合政府此前也表示过有意改革现行劳工法;英国财相奥斯本最近先后宣布了一些改革细节,其中包括限制只有在某雇主单位工作24个月以上的雇员才有权申诉不公平解雇。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BBC说,政府“不大可能”在眼下对劳工法的不公平解雇条例采取更多实际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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