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国民航局回应传闻 护照仍是乘坐航班有效证件

2017-05-24 来源:转载

据中国民航局消息,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保障民航旅客安全,规范民航安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5月23日,民航局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

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民航局公安局温馨提醒旅客,居民身份证过期不能继续使用。

若有效期满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

通知要求,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应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为有需求的旅客签发《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保证乘客的顺利出行。

此前,互联网上有传闻称中国大陆居民将不能单独使用护照办理国内航班乘机手续,港澳通行证、过期半年内的身份证也不再作为有效乘机证件。

中国民航总局5月23日发布的这个消息,正式回应了该传闻的说法。

相关阅读

留学咨询 分享 返回顶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