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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起留英学生签证申请新变动

2010-02-25 作者:佚名 来源:英国教育官方网站

自2010年3月3日生效的针对计点积分制第四层级学生申请的变动。近期将有一系列新举措分阶段推出,以提高针对计点积分制第四层级学生签证申请的标准。以下变化于2010年3月3日生效:

如需来英国学习以提高您的英语水平或就读任何低于(本科)学位水平的课程,您需要具有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

如您将来英国就读低于(本科)学位水平的课程(就读预科的学生除外),您每周只能工作10小时 (降低前为每周20小时);

第四层级规定, 如您的课程时长在6个月以下,您将不被允许带亲属来英国陪读;

就读低于(本科)学位水平课程的学生,其陪读亲属不得工作(除非其本人有资格成为第一层级普通签证规定的高技术移民,或成为第二层级普通签证规定的技术工作者,运动员或教会牧师)。

如您已在2010年3月3日以前递交申请,并已付费,对其审核将遵循申请当时的规定。请在递交申请前,查询英国边境管理局网站上相关信息更新Tier 4 General and Child Student gui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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