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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检查站对行李物品、货物的检查的规定

2007-06-02 作者:佚名 来源:澳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边防检查站可以对出境、入境携带的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进行重点检查, 其规定是:

(1)出境、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不得携带、运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禁物品;

(2)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

(3)出境、入境的人员携带或者托运枪支、弹药,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向边防检查站办理携带或者托运手续,未经许可, 不得携带、托运枪支、弹药出境、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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