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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行李:慎带贵重物品 航空托运按公斤赔损

2014-05-23

小编建议童鞋们托运行李中不要放太贵重的物品,虽说行李丢失并不多见。但也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性。而且航空托运的赔偿实在少之又少。

日前,律师王鹏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托运时将他的一件行李丢失,行李内有贵重物品,国航却只肯按一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他一纸诉状将国航告上法庭。

王鹏起诉国航索赔,再次引起大家对航空赔损限额的关注。早在2012年下半年,就有法律界人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议案,要求废止航空赔损限额,但至今未得到回复。

对此,有法学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赔偿标准与国际赔偿标准存在差距,建议尽快修法,规范托运行李丢失的赔偿行为。同时,对赔偿数额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复审一次,不让标准太过滞后。

民航行李赔损标准被指有护犊之嫌

贵重行李丢失国航只赔400元

2013年8月17日下午4时许,王鹏从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乘坐国航CA4165次航班返回北京。在贵阳机场,王鹏办理了行李托运手续,将其携带的两件行李交由机场工作人员随机托运。

“其中小件行李是在机场行李处现场打包的,里面装了一瓶15年茅台酒和两盒‘兰韵奢香’茶叶。”据王鹏介绍,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后他立即前往行李提取处提取行李,但在行李传输带上,他只找到了大行李箱,放有酒和茶叶的小行李箱却不见了。

王鹏前往行李查询处查询行李下落,被告知行李不在此航班。机场工作人员表示21个工作日内为他查找行李,如查找不到会赔偿。

“小件行李箱中装的是朋友送的一瓶15年茅台酒,还有两盒茶叶,市价超过万元。”王鹏说,其间,负责行李丢失理赔的一位工作人员曾打来电话,告知小行李箱无法找回,只能按照酒和茶叶的总重量4公斤进行赔偿,即400元人民币。

由于丢失物品价值与民航赔偿标准悬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王鹏对记者表示,他认为民航行李托运也属于运输合同的一部分,所以他在《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还将根据《合同法》维权。在他看来,民航相关的规则、规定,都属于部门规章,怎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近日,王鹏一纸诉状将国航告上法庭,要求交付托运的行李或赔偿损失10475元,并赔礼道歉。王鹏表示,希望此案拨开民航行李丢失案的深水。

“估计3月11日的开庭审理会延期,我决定追加被告,申请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诉讼。”2月20日下午,王鹏告知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表示,国航工作人员于19日曾致电沟通,愿将最终赔偿额从400元增至1000元,但他仍无法接受。

“按公斤赔偿不符合当今物价标准”

不止行李丢失索赔遇尴尬,托运行李损坏也不一定能按价赔偿。

有媒体报道,去年3月,董先生带着30件“宝贝”去合肥参加活动,结果托运的“宝贝”有8件被严重损毁,成了碎片。董先生找到航空公司要说法,却得到“只能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被弄碎的“宝贝”事后经多次委托鉴定证实价值不菲,航空公司始终不同意按价赔偿。

与董先生一样无奈的还有鹰潭的祝先生。今年1月19日,他在南昌昌北机场落地后,一行李箱未如期抵达。经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查找,两天后,行李箱才被送到祝先生手中,但他发现行李箱上的绷带被拆,里面的四个从美国买的MK牌包不见了。

“丢失的四个包价值4000元人民币,但航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和行业通行做法,这种情况只能赔偿200元,最多赔偿660元。”祝先生在接受新法制报采访时表示,按航空业行规,航空乘客行李遗失或被窃,只能按公斤赔偿,不能体现维护乘客利益的精神,也不符合当今的物价标准。

所有航空行李丢失索赔纠纷中,普遍让消费者质疑的一点便是赔损限额标准太低。

据了解,从1996年实施《民航法》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至今已近20年,但是因民航丢失托运行李,赔偿标准从每公斤50元到目前每公斤100元,仅翻了1倍。

“这样的标准和赔付规定与消法也是完全违背的,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祝先生认为,赔损标准太低意味着航空公司的违约成本低,民航乘客行李被盗事件越来越多,这与航空赔损标准滞后也不无关系。

对此,东航江西分公司托运部工作人员回应称,行李查找到时,他们进行了复重,重量并没有少,后将行李打包好通过长途汽车托运给祝先生。同时,祝先生说行李内少东西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对于航空赔损限额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依据民航总局制定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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