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大教授独家解析:一张猩猩自拍照引发的争论
近日,网上出现的一张大猩猩自拍照引发无数网友的热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探一探究竟:
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叫David Slater的英国摄影师来到印度尼西亚北苏拉威西省(North Sulawesi)的一个国家公园打算拍一些濒危猩猩的照片。他随手把相机放在一边没有注意,然后有一只大猩猩就拿走了这个相机开始把玩。猩猩不小心按到了拍摄按钮,发现这个东西有闪光还会发出声音就觉得很新奇,于是就连续按了好多次,产生了数百张照片。小编也不禁感慨:难不成是猩猩自学成才?
据悉,拍摄的大部分照片都是模糊的,但是其中有一些照片拍得相当不错,比如下面这两张,清晰度还挺高的呢。
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各家众说纷纭
大猩猩的自拍照就这么产生了。而维基百科Wikimedia未经摄影师的允许,在网上发布了这些大猩猩的自拍照。争议也就由此开始了,基本上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Wikimedia坚持认为照片是大猩猩自拍的,摄影师没有参与“作品创作”,所以知识产权不归摄影师,而摄影师认为自己的相机被大猩猩“偷走”了,属于间接促成了此事,要求Wikimedia撤下这些照片,或者付费使用。
那么,照片的知识产权到底该归谁呢?是归自拍的大猩猩,还是归相机所有者,还是归Wikimedia,还是不归任何人,是公共的?来自布里斯托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Andrew Charlesworth从法律层面对这个有意思的“知识产权纠纷”做了如下分析:
布里斯托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独家解析
首先,Andrew老师指出,虽然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很早就有了,但并不涵盖非人类创作的作品。也就是说,现有法律只保护人创作的东西。所以,好吧,现有法律其实并不适用于大猩猩的自拍照。
其次,既然照片不是出自人类之手,那么就没有一个作者,也就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了。但是,总有一个但是, 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法律来鼓励有价值、有创意的作品出现,并让公众有机会看到。所以,如果认定这些照片没有知识产权可言,那么今后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的话,摄影师就会觉得不受法律保护,而不将照片分享出来了。
相反,如果认定相机的所有者,也就是这位摄影师有照片的所有权,那么则会鼓励更多的摄影师去进行有意思的探索和类似的实验,产生更多好玩的作品。Andrew老师也提到,英国的知识产权法里还有一部分是关于电脑创作的作品,比如电脑中的某个软件创作出的音乐或者其他艺术作品,法律认定是安排电脑创作的人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如果参照这个条款,也可以说是摄影师“安排”了猩猩自拍,产生了有价值的照片,照片应该归摄影师所有。
最后,Andrew还表示,大家不要忘了,这位摄影师是英国人,而Wikimedia是一家美国公司,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和美国的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有很大差异。所以这个照片的知识产权认定就更麻烦了,到底该依照哪国法律又会是一个大的争议。
这也突显了网络版权纠纷的一个“灰色地带”,可能不仅仅是有争议的猩猩自拍照的知识产权问题,还有美国媒体组织是否有意愿通过产权法使国际互联网活动更趋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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