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警察“慢半拍”报案令人哭笑不得
警察叔叔不“客套”
虽然到英国前我就听说过不少留学生遭遇盗窃和抢劫的事,但是当我面对自己被翻得一片狼藉的宿舍时,仍然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大白天的,在伦敦车流不断的维尔斯通大街旁,在大门紧锁的情况下,竟然有小偷从窗子潜入我的宿舍,将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席卷而去——那是一个留学生仅有的值钱家当,更是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亲密伙伴啊!
我慌慌张张地跑进维尔斯通警察局报案,它就在我宿舍的斜对面。一进警察局大门,我就看到一名值班警察坐在高大的柜台后面。在大门和柜台之间有一道玻璃门,我按了门铃,值班警察按动了不知隐蔽在什么地方的按钮,将玻璃门打开,然后温和地听我讲话、记录,基本不插嘴。我说完,警察转向电脑,开始输入笔录,然后告诉我,明天会有人到现场看一看。
明天?我愣了。明天还有什么现场?我问他:今天我是不是什么地方都不能碰,以便保护现场?警察面无表情地说:不用,只要你把门窗附近保护好,别的地方都可以动。我有点儿不太甘心,又问:“今天我们还可以做什么吗?”警察回答:“你可以到宿舍周围找找看,小偷有时会把赃物藏在附近,伺机出售。”
此后,警察开始埋头敲电脑,不再说话。连英国人挂在嘴边的“再见”之类的客套都没有,我们的谈话就这样“突然”结束了。
在错误的时间提错误的问题
回到宿舍,我给朋友们打电话。朋友们安慰我说,警察一定是很有把握的。英国的大街上到处都是闭路电视的监控系统,所有人的行动都在录像带里,只要知道大致的作案时间,查一查电视画面,就知道作案人的样貌了。
我又给中国使馆打电话。使馆的工作人员问我,是否记下了值班警察的警号。我说没有。使馆人员嘱咐我,如果明天没有人来看现场,就去查。在英国报案要记下警察的警号,将来才有据可查。
坐在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看着空荡荡的书桌,想想电脑里存储的各种重要文件,我实在没有心情去收拾房间。想到晚上还要一个人住在这里,我立即有了一种不安的感觉。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房东进来看了一圈,看到他自己的物品没有什么损失,就放心了。然后问我,可不可以比我们当初约定的时间提前几天搬家,因为我的租期再有半个月就满了,他已经找到了新房客,新房客想早几天入住。
我简直要崩溃了。平时那样温文尔雅的英国人,为什么会在这时问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
我说,我明天就可以搬走。实际上,如果不是明天有警察要来看现场,我今天晚上就可以到朋友那里去住。
房东十分吃惊,对我说,如果我这么早就搬家,会给他造成不便。我尽量保持礼貌地说:“你要求我提前搬家,也会给我造成不便。今天发生的事情让我愿意早点儿搬家,希望你理解。”
房东似乎吓了一大跳,他好像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有“不便”。
警察局的“关照”迟到了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很快会有人来看现场。可是直到12点多,一个小伙子才出现在我宿舍的门口。他没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简单解释了自己的身份,便拎着一只方形的木箱进屋了。木箱里面是各种刷子、铲子和瓶子。小伙子从一只瓶子里倒出一点儿黑色粉末,小心地在我的窗子上来回刷动,从室外到室内,不声不响地寻找蛛丝马迹。
他的耐心让我对他很有好感。想起昨天朋友说英国街上都有闭路电视,就问他是否要看街上的监控录像。小伙子的回答十分谨慎:“在主干道上都有闭路电视监控,但是也有一些系统并没有工作。”潜台词是:你们家门口的监视系统是否在工作就不好说了。
大约10分钟后,他的工作完成了。我问他,是否应该给我留下警号什么的。他掏出一张白纸,撕了半张,抄下一个号码给我,告诉我这是我的报案号,如果再发现什么东西丢失,或是希望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打电话咨询。小伙子彬彬有礼地向我告别。我攥着那半张纸,心领神会:看来丢的东西是找不回来了。
既然警察已经来过,出于安全的考虑,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却意外发现还丢了一样东西:手机充电器。这下我连手机也不敢用了,没电了怎么办?想了半天,先把要紧的电话打了吧。
我拨通了房东的电话,通知他我要搬走了。谁知房东大发脾气,说我违反了合同,擅自搬走,要将以前交的定金全部扣除,还要我把水电费用结清,他让我提前搬出的事情却只字不提。我的手机马上就没电了,我直奔房东的办公室,打算和他理论。但他的一名雇员出来挡驾,告诉我:房东的所作所为受英国法律保护,按照法律,他什么也没做错。
晚上,一个中国同学来找我,让我到她那里去住,免费住到我找到新住处为止。在我的“新家”,大家听说我的手机没电了,立即找出一个八成新的手机给我用。
出国前,我被告诫:在国外不要和中国同学一起住,不然会妨碍你融入当地社会的速度。不过,被盗以来的经历让我不再认同这个说法。
两个多月后,我找到了新住所,家里人在国内买了一部新电脑,请人带到了英国。我的生活恢复了常态,前房东托人给我捎来了几封警察局的信。第一封信的基本内容是:如果你遭受了丢失东西的痛苦,可以拨打某个免费电话倾诉,专家会帮你消除焦虑;第二封信要我填写一张表格,再次说明我丢了什么东西;第三封信问我,警察局的上述关照是否及时、有效,让我选择这些关照对我的心情起了什么作用:A。愉快;B。没有用;C。更糟了。
我特别想自己设立一个选项D,并把它翻译成英文给警察局寄回去——你觉得英国人懂什么叫“哭笑不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