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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日记:和台湾“五月天”同唱(图)

2012-04-03 来源:BBC

五月天终于在他们的偶像Beatles的故乡办了演唱会,而更开心的是我们……

对于所有尚未发生的事物,我总是希冀他们以最好的形式出现。而第一次来到伦敦的五月天,在舞台上说着全新口白的阿信,看上去竟然有一些尴尬?于是我在台下也有点紧张,有点害怕时间是不是也会带走他们最珍贵的偏执和热血,就像我曾经恐惧20岁的到来,觉得那是让“长大”转向“变老”的分岔路口。

留学日记

五月天在他们的偶像Beatles的故乡办了自己的演唱会

曾经坚持“我没有任何天分,我却有梦的天真”的五月天,曾经吼着“我好想好想飞,逃离这个疯狂世界”的五月天,曾经骄傲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的五月天,现在也会迷惑“世界如果平的,为何人们都要往上爬;活着不是赢家就是输家,你敢输掉吗?”,并且怅然发现即使“这些年买了四轮,买了手表,买了单眼”,“追不到的,停不了的,还是那些”。我就知道他们不再是当初相信只凭一把吉他就可以对抗世界的锋芒少年,他们和我们一样,是浸润在时间水渍里的普通人。时间透支他们的冲动正如带走我们的懵懂,时间予他们了解生命的脉络正如我们渐渐看到世界的真实。

我不想说这是一种妥协。因为当我听见阿信唱起13年前的那首《拥抱》,听见满场大合唱的声音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并没有改变。本该苍老的13年时光,在一首歌里凝固,多美好。谢谢你们唱出我们的梦想与不甘,然后陪我们成长。

而我直到今天回看现场视频时才发现,唱《拥抱》时,阿信脸上闪闪发光的不仅仅是汗水。

其实很多事情还是一样。阿信在舞台上还是唱着唱着就控制不住地转身;玛莎还是一如既往摇着他招风的爆炸头无比投入地一边弹贝斯一边和声好像他才是那个主唱大人;怪兽还是一直在舞台最左边,当一个安静的队长,坚持如果下辈子有不得不实现的梦想那么还是要弹吉他;石头还是唯一一个可以用英语讲一串话的团员,当了爸爸后细长眼睛里的光好像更温柔了;哦还有鼓手冠佑,明明在舞台最中央,却总是习惯性被忽略。

五月天终于在他们的偶像Beatles的故乡办了自己的演唱会,而更开心的其实是我们。因为我们像你们喜欢Beatles那样喜欢着你们,我们像你们记住约翰·列侬的“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一样记住你们曾唱过的那些击中心脏的句子,记住生命有一种绝对。

我是一个很不疯狂的歌迷,表达喜爱的方式就是正正经经地听每一张新专辑,每一首新歌。即使这样,也坚持看每一场演唱会时都要大声合唱,然后略伤心地发现阿信的声线根本就比我还要高很多。已经算是离舞台很近的位置,大家都站起来的时候还是被完全挡住视线,只能透过前方人的肩膀和手臂去看人潮缝隙里被橙色舞台灯光笼罩的小小的五月天,有一种的不真实的恍惚感。

1956到1970,Beatles存在了14年,1999到盛夏光年,五月天还有多少年?只是我想只要你们还在唱,我们就会来,在舞台下聆听或者合唱。也许有一天,荧光棒不得不换成拐杖。

而昨晚我挥过的荧光棒,现在还躺在背包里闪着莹莹蓝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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