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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侨回乡过年 浙江丽水市海关提醒四点注意

2008-01-21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春节将至,浙江省丽水海关提醒即将回乡的海外华侨,别忘了国家相关进出境政策。

一是莫携带超量现金入境。人民币现金2万元为限,外币现金折合5000美元为限,金银及其制品50克为限。如有超出应向海关书面申报。

二是高档消费品税率大幅提高。游客经常携带进境的高档手表的税率从20%提高到30%,化妆品的税率从10%提高到50%,高尔夫球及球具的税率从10%提高到30%。

三是入境时自用数码产品每种限一件。进境旅客携带旅行自用物品中,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像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限一件,并且旅客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四是携带印刷品、音像制品入境有限制。旅客每人每次免税携带进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数量为: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或音像制品3套以下。

海关提醒,市民在境外购买此类物品时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数量超限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超出上述数量限制,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将对其超出部分征税(税率为10%)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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