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推出引才惠政:海归创业最高可补贴60万元
“栽得好梧桐,引得凤凰来”,中山正在努力把这株吸引海归人员创业的“梧桐”培育得更加枝繁叶茂。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人事局获悉,中山已经正式出台《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推出多项举措吸引高层次海外人才到中山工作和创业,其中留学人员和外籍人才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可补贴60万元。
历时近一年的修订,日前,中山市《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正式出台。规定中计划重点引进四类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第一种人才是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等)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第二种是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第三类是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第四是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的特殊人才。
同时,毕业于国(境)外大学,并取得经我国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士以上学位的中国留学生等,也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人才。
成立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
据了解,为可做好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山市将成立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服务工作站(挂在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联络、推荐、资格认定、政策咨询、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以及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专项资金、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工作。
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海波告诉记者:“我们还将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占地700亩的中山市(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创办企业。”他还表示,今后逐步在条件成熟的镇(区)设立若干个创业园,鼓励支持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创办企业。创业园由市政府委托所在镇(区)统一规划和管理。创业园所在镇(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据悉,我市还将设立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专项资金,用于对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我市创办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等扶持,以及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贴60万
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中山创办企业,经市科技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享受我市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的一次性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从设立之日起头两年内,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给予投资额3%补贴,最高补贴限额6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市人事局指定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计算依据。
据介绍,企业和个人还可参加政府和部门的表彰、奖励,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从事科技创新工作,携带科技成果来我市进行产业化的项目或携带科技专利来我市进行产品产业化的项目,经科技局认定,可获得市科技三项经费或市专利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同时,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在创业园开办经市科技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还可享受自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贴息补贴,贷款贴息补贴标准为三年合计贷款利息发生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贷款利息发生额20%的补贴,贷款贴息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的补贴标准和珠三角其他城市拉开了档次,突出了重点,最高补贴达到60万元,体现了政府对海归企业扶优扶强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