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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几本护照的人 “海归”为何归不得?(1)

2006-10-28 作者:魏城 来源:海归论坛

  我在三个国家长期生活过,在其中的两个国家参加过公民入籍宣誓仪式,不过,两次都是向同一个人宣誓──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尽管伊丽莎白这个名字的英文发音我总是发不好。

 

  第一次还是上个世纪末,我在加拿大入籍,就曾向这个住在外洲的女人莫名其妙地宣过誓。尽管枫叶之国的许多新移民有着和我一样的疑惑,但他们在拿到加拿大护照之前,也不得不向这个“异国”的女王宣誓效忠,因为加拿大不仅是英联邦成员国,而且还把英国女王当作自己的国家元首。

 

  第二次则是上个星期,我在伦敦郊区布罗姆雷区市政厅(大概相当于北京郊区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参加了英国公民入籍宣誓仪式,再一次向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宣了誓。这一次我不敢有什么疑惑了,因为现在是我主动在她老人家的“王土”之内申请成为 “王臣”的。

 

  不过说实话,对我来说,这一回向谁宣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申请英国护照并不意味着我必须放弃加拿大护照。

 

  其实,这与英联邦也没有什么关联。申请入籍前,我查过英国的有关规定:不管是不是英联邦成员国,只要你原来的国籍国承认双重国籍,英国就允许你保留原国籍。

 

  遗憾的是,我在加拿大那次入籍时就很不情愿地放弃了中国护照,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说“不情愿”,是因为由此造成的种种不便至少包括:每次去中国出差或探亲,我都要去中国大使馆排队,等候办理签证。

 

  当我接过布罗姆雷区区长(相当于密云县县长)递来的镜框镶嵌的公民证书时,我心不在焉地想:像我这样的坐二望三、身份混杂、忠诚度成疑的“国际浪子”,这个世界上不能说没有,但人数肯定不多吧。

 

  为写这篇文章,昨天我上网搜寻了一番,才知道我的想法错了。例如,一个名为 “多重国籍网” (multiplecitizenship.com)的英文网站介绍说:澳大利亚2000年时就有400万至500万人拥有双重国籍;到1998年为止,居住在国外的瑞士公民中,60%拥有双重国籍;虽然美国没有官方的统计数字,但拥有双重国籍的美国人也高达数百万人;截至该网站公布这些数据时,全球大约有89个国家正式承认某种程度的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

 

  美国也承认双重国籍?这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我突然想起我在加拿大认识的一个朋友,他自称是“怀揣四本护照的人”:南非、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当时我还有点儿纳闷儿:美国不是最看重国民“效忠”问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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