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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调查 3%“海归”文凭造假

2006-08-27 作者:魏能涛 张莹 来源:中新网

“海归”文凭造假绝对数字在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已有近百万人出国留学,绝大多数人通过自身艰苦努力,学有所成,但也有极少数人因种种原因,没能完成学业,个别人采用不正当途径,弄张“克莱登”式的假文凭证书;一些不法分子和犯罪团伙则迎合这种需求,造假贩假;国内也有一些人虽未出国,但仍利用各种手段,取得假的所谓真文凭。根据统计,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不予认证的认证申请,最高曾达到认证申请总数的5%。近年来随着申请人数增加,总体比率有所下降,但绝对数字日渐增长。

以二○○五年为例,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共退回不符合认证条件的认证申请422份,查出各类虚假材料149份,约占总数的3%。查出的情况表明,造假的不仅有青年学生,也有个别公职人员。对于文凭证书甄别的必要性,一名在外就读的研究生来信反映了大家的心声。他说,我们留学生在外“很不容易,日夜苦读,奋斗多年,成绩合格者才可以取得毕业资格,才可以回国报效祖国。而他(持假证书者)仅仅用一点点钱就办成了我们7年才可以完成的事情,而且居然想蒙混过关,想通过使馆和国内的认证,……如果真的叫他得逞,日后再暴露出来,那我们ΧΧ大学留学生的颜面何在,使馆的威信何在,叫我们回去以后大家怎么看我们。是不是在我们的学历后面都加上一个问号。”

除了部分留学人员自身原因外,也有某些境外教育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主动造假。近年来,在中国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增长、出国留学人数庞大和跨境教育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一些境外教育机构在利益驱动下,面向中国公民倾销劣质教育、滥发文凭;国内一些教育机构则存在盲目引进,忽视质量、违规操作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境)外学历学位文凭认证不仅包括对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做出甄别,而且还包括对国(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进行鉴别。

教育部可为港澳台学生认证文凭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最早专门从事留学服务事业的专业机构,一九九一年开始面向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文凭、证书的认证、咨询服务工作。

二○○○年一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文,正式批准同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文凭、证书的认证工作。认证范围包括: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等。

关于中国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机构的合法性界定,香港地区主要依据二○○四年七月十二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备忘录中所列高校,便可认证;澳门地区则是以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管辖的澳门高等学校为准;台湾地区则需是该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台湾高等学校。

目前,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情况,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分别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类认证书。各类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最基本的材料: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或身份证或港台通行证;需要认证的所获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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