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福建推优惠政策鼓励,海归办高科技企业

2006-11-02 作者:未知 来源:《海归经理人》

  福建泉州市政府近日出台《鼓励留学人员来泉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留学人员创办高科技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高科技技术企业可申请一定数额的贷款贴息。其中,创办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看好、预期效益显著、投资额在20万美元以上、经认定符合泉州市产业发展项目需要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以专项补助的形式给予10万元无偿资助。

  《意见》规定,留学人员到泉州市创业工作的主要形式包括:受聘担任泉州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科研、生产、建设单位的高级职务;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企业,承包租赁经济实体、研究开发机构或社会服务机构;依托海外的科研、教育、艺术、培训等机构,与泉州市有关单位合作或接受委托、开发、培养人才;接受泉州市单位委托,在国外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等。

留学咨询 分享 返回顶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