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为引进海归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编制满的单位也可“破格”接受“海归”,“海归”直系亲属可随迁落户我省,“海归”所得税收入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记者从省人事部门获悉,为加快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省于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急需海归人才
根据这个意见,我省需要重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级营销、投资融资者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
编制满了也要接受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进入企事业单位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编制已满的,可报经编制部门审批同意后先接受再逐步消化吸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岗位需要自主聘任。
出入境手续最大简化
简化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出入境手续,凭省人事厅出具的相关证件,对在我省任职的外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提供入出境便利。对需要在我省常住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对需要多次出入境的,同时发给与外国人居留证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签证。对申请在华定居的(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批准同意发给永久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
直系亲属可随迁落户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随迁在我省落户,并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随迁的国内直系亲属系农业户口的,可准予在落户地办理“农转非”。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随迁配偶就业及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当地有关部门应妥善安排。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子女入学,参加高(中)考的,可参照归侨子女入学规定予以照顾。
待遇可优于同类人员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我省工作的报酬和待遇,应与其本人能力、贡献挂钩。工资待遇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优于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确定,并随本人贡献大小调整;也可按签订的合同,实行协议工资,或采用年薪、股权等方式确定报酬。支持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等形式参与经济开发和收入分配。
可优先提供住房
来我省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享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优先提供一套与其职务相应的国家规定标准的住房,其租金或购房价与单位职工执行同样的政策。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购买商品住宅,用人单位可资助部分资金。短期来我省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住房,享受用人单位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可享受出国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