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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涉嫌强奸女同胞中国留学生被判17年监禁

2013-04-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美国艾奥瓦州22岁中国留学生唐鹏(Peng Tang音译)被控于2012年3月以租房为借口强奸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女房主,8日被当地法院判处17年监禁。他原被控一级绑架和强奸面临无期徒刑,在认罪后减轻至三级性侵害及勒索重罪。其一家人事发后曾试图贿赂受害人改口供,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约翰逊县检察官珍妮特-莱尼斯(Janet Lyness)指出,唐鹏贿赂证人也被定罪,其有资格获保释前,必须至少服刑7年。他获释后,也将登记为性罪犯,余生都将受监视。律师表示,唐鹏结束刑期后将有“百分之百的可能性”被驱逐出境。

2012年3月29日晚8时许,艾奥瓦大学学生唐鹏以租屋为由到西顿街看房,当女房主向他展示公寓卧室时,唐鹏将女受害人反绑双手、用毛巾堵住嘴巴囚禁,并用刀威胁受害人实施性侵,随后还拍摄了裸照威胁受害人不许报案。

当局指控唐鹏和监狱外友人连手试图干扰受害人,要求她更改说词。事发后从中国赶到艾奥瓦州的唐的父母,曾对人宣称会找到指控儿子性侵的女子,并“劝说”其改变口供以获得一些报酬。法院最后以“文化差异”和“不熟悉美国法律”为由,撤销了对这对父母的指控。

莱尼斯表示,唐鹏案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调查完全由美方独立进行。美国法律规定,贿赂证人或陪审团成员将加重对其罪行的指控。

唐鹏被控一级绑架和强奸罪,面临终身监禁,最初他不认可对他的所有指控。为自己辩护时他强调,今年2月之所以认罪只是为了减轻刑期,仍不承认自己犯有罪行。

在8日聆听审判时,受害人、唐鹏的朋友和支持者都未出席。莱尼斯在庭上对受害人愿意挺身而出表示钦佩,并念了一封受害人的信,信中谈及唐鹏事后在网络上散布歪曲事实的信息,她的学业、生活和家庭深受其害,希望历史不致重演,并让其他学生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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