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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升学:到英国攻读法律科 入学要求相当高

2008-04-16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一直以来,不少香港学生到英国攻读法律科,当地大学收生要求亦相当高。根据英国的《2008泰晤士报大学排名》(The Times Good University Guide 2008)的数据所显示,全英国共有85所大学列入排名榜之内,而排名首3位的分别是闻名世界的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阿伯丁大学。虽然英国现在提供法律学位的大学有85所之多,但申请入读法律科的学生也有很多,这亦促使各大学提高法律科的入学要求。

  以提供法律科的85英国大学的学生过往平均高考成绩来看,排名头20位的大学,学生平均高考成绩最低的Burnel University也需要349分,即约AAB以上。基本上很难排名前列的大学里找到入学要求低的大学。而毕业生前景达100%的只有一所大学——罗伯特哥顿大学,而阿伯丁及剑桥则分别达95%92%。至于研究质量方面,共有5英国大学得到最高的评鉴5*A,分别是排名第1位的剑桥、第2位的伦敦大学学院、第4位的伦敦政经学院、第6位的杜伦大学以及第28位的基尔大学

 

  注:

  1、学生平均高考成绩一栏,A120B100C80D60E40AS学科则只占一半分数计算。部分英国名牌大学会要求学生最少以4-5A23-4A22-3AS科目用作申请分数。

  2、研究质量一栏,级数最高为5*;次为5,然后是43a3b,余此类推;大写的英文字代表该院校教学人员从事相关范畴研究的比例,A为最高,其次B,余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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