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献给2013年英国留学DIY申请LLM的同学们

2013-01-20

笔者是2012年8月开始自己的LLM英国留学DIY申请之旅的,当时之所以选择DIY,主要是因为不放心别人做自己的事情。原计划是在10月中旬左右完成全部材料的准备,中间因为一些个人问题的处理和申请材料的调整,最终在今年11.12日才完成全部的网申,12月21日“世界末日”的凌晨,最后一家伦敦大学学院的offer姗姗来迟之后,笔者的2012英申LLM之旅也总算尘埃落定。回顾这不到4个月的申请之路,与将近2年的留学准备与信息收集之路,怒申了英国21所大学LLM课程的笔者将基于所有自己已收到offer所给出录取条件的基础上,总结了英国LLM 25校的基本情况。为今后所有有志于前往英国学习LLM的后来者一些有用的建议。并且,这些建议也绝不仅限于那些将DreamSchool定位于CAM,LSE的申请者,而是面向绝大多数英申LLM的同学。

英国留学:LLM知识扫盲

(1)何谓“L.L. M.(Master of Law)”课程?

LLM课程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当时英美等国业已存在类似于传统意义上法学硕士的一年制或两年制的MA(Master ofArt)课程(请不要把该“MA”理解为英国仅有的只由几所学校开设的2年制MA课程,这种2年制MA课程比较特殊,下文会介绍),但这种法学硕士课程是归于传统的人文社科硕士之下的,所颁发的学位亦是MA这种人文社科类的硕士学位。并且这一类课程无论是在科目设计还是在教学方式上,仍偏学术。关于最初开设LLM课程的那几所美国Law School的动机,现在众说纷纭,这也和当时美国本土的律师考核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除去这些历史原因不看,至少在21世纪之后,LLM课程存在的意义基本上已经定型:那就是为非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本毕业生与非英美法系国家已经执业的律师提供一种快速了解或融入英美司法体制的捷径与窗口,并且,对于这些几乎无一例外都不会以学术研究作为自身职业规划的LLM就读者来说,一个LLM硕士学位也同样具有重要的镀金作用,“出国读LLM就是为了更好的回来”无疑是大多数LLM申请者所持的心态。从一开始只有美国的法学院开设LLM课程,到现在,美国、英国、香港、加拿大等知名大学纷纷开设与此类似的课程,LLM无疑已经成为无心学术有志镀金的中国大陆法学本科生除了考研之外另一非常热门的毕业出路。

除此之外,我再捎带介绍一下英国两年制的MA,美国的JD与SJD(JSD)和PHD这几个广为人知的学位。

首先,说到两年制的MA,就不得不先提到英国国内的法律本科:简称为LLB,一般是两年。只有拿到这个学位的毕业生才被英国律所认可,有机会拿到合同,进而成为律师。所以一年制的英国LLM毕业生原则上是无法直接被英国律所当做法本生录用的,除非你异常优秀,英国律所也会选择给你合同,让你再去读一年转换同等学历的课程(具体名称我忘了-。-,并且只有律所有这个通道),或者如果你通过了国内的司考,也可以直接去参加英国司法系统的另一个考试获得类似于LLB的被认可的同等学历,但这个考试今天有没有被取消我还真无法核实,在英国的前辈也没一个关心过,各种审核的流程也非常复杂。总之,英国仅有的几所学校的2年制MA课程也是被英国本土律所当做LLB所承认的,该学位第一年的课程就是我下文会提到的“General program”,第二年就和普通英国LLM无异。提供这种非主流MA课程最好的英国大学据我所知就是Bristol(布里斯托),前年还是大前年整个班有2个中国人。而中国法本生的学历本来就是LLB,就更没有人愿意再重新去申请英国的LLB了,虽然前者是大陆法系的LLB,后者是英美法系的。所以在英国整体就业环境恶化的情况下,MA这个只在英国本土找工作有利的学位对于一个很难留下的国际学生来说非常鸡肋,因为你回国工作,几乎没有太多人懂得这个学位的含金量,性价比不高。

其次就是PHD或SJD(JSD)了,这个我就不多说了,就是和国内正统意义上的博士差不多,就是搞研究的。国外一般都是本科生直接申请的。国内即使你读过研究生,或者你在英美读过LLM/MA,申请PHD一样要读5年。SJD(JSD)是专指法学的博士,本质上和PHD无异,英国的博士基本上统称PHD,美国才这么叫。这方面我了解不多,可能会表述一些不准确的信息,因为这方面东西确实关心不够。但无论如何,申请PHD,几乎就是决定走学术这条道了。

最后就是JD了,近几年JD和LSAT考试伴随着越来越多法本生涌入英美而在中国很多法学院当中流传开来。JD作为正统的美国法学学士学位,需要申请者在本科毕业之后用本科成绩与LSAT成绩作为依据再申请(美国大学本科阶段没有法学专业),也就是说,读完一个JD,你高中毕业之后至少还要读7年(任意本科4年+JD 3年)。虽然这个学历在我国的归国人员认证系统中仍然被认证为“法学硕士”,并且据说可能还要被贬为“法学学士”,但实际上,只要你有一个TOP30,甚至是TOP50 JD的学位,没人会在乎什么认证。并且这个学位因其考试LSAT的难度之大,学制之长,学业之重而极富含金量。无论你是往学术发展还是做律师,JD几乎已经是你可以听说到的法学生光环的极限。下文提及的A教授听说过其校法学院的学生去哈佛、耶鲁读PHD,隔一两年就有一两个,但直到今天,A教授都没听说过其校有法学院学生读到了哈佛、耶鲁的JD。

坦率的说,这个考试确实不适合大多数中国法本生。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需要应试者的英语水平和英语母语精通者不相上下,并且该学位面向的人群也和PHD大不一样,美国的PHD大部分是外国人读,但美国的JD在国内也一样是香饽饽,每个Law School 每年留给国际学生的指标都非常有限。其次,该考试的制度设计也加大了其难度,LSAT考试成绩5年内有效,但同时,你的LSAT成绩永远是计算你5年内所有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也就是说,一旦你有了一个确定的成绩,如果和你理想中的成绩有差距,基本上5年内,你就可以选择放弃了,要么5年内一直刷。所以,没有十拿九稳考到自己预期分数的把握,也没有人会轻易尝试这项考试。最后,LSAT考试作为申请JD学位不可或缺的依据其本身的考试内容和法学毫无关系,清一色的逻辑推理题。说的再直白一点,确实是需要一点点天赋才能考得到够申请TOP 30美国法学院的分数的,只过了语言关,我见过好几位TOEFL 115+, LSAT怎么考就是160出头的应试者。也就是说,语言关过了,逻辑关才是LSAT考试含金量的体现。最后,对于国际申请者而言,你几乎不可能拿到奖学金去读JD,基本上你要打定主意自费读完。美国的公立学校,3年下来120W左右(人民币兑美元这几年升值了),私立学校那反正就无上限了,而且好学校你不一定3年就能准点毕业,读第4年不是稀奇事。费用这一关也很致命,即使申请者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在学费面前望尘莫及的考生依然不少。但把家里唯一一套房子卖掉供女儿读JD的也有,A教授一同事的女儿就是这么去的BC,自然,毕业之后几年就全赚回来了。但这种觉悟,不是每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能有。虽然貌似很多法本生都会讨论LSAT和JD考试,但笔者今年参加的大陆某一场考试,报名者才几百人,实到的大概占80%左右,中间还有不少大三提前适应的,和笔者一样考完之后就Cancel掉成绩的也很多,可想而知,一年中国大陆能考出的有效成绩有多少?而其中能上165的呢?香港那边的情况笔者不知道,暂不评价,只知道香港那边考试环境绝对比不上大陆。所以,谈归谈,把有限的精力先放在把雅思刷到4个7或托福考过100才是我希望诸位申请LLM的同学在大学最后一年毕业前尽力去完成的事,最好能在大四申请开始前过了司考,如果在拿到毕业证书前这些事你都做到了,你已经可以为自己骄傲了。

(2)美国LLM、英国LLM与国内考研的抉择。

和所有不想本科毕业就直接工作的法本学生一样,笔者在大二、大三时就已经开始在家父家母无间断的督促下思考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也同样面对着在国内考研、英申LLM、美申LLM(当然了,还有部分香港或加拿大申请者,只是我没有考虑这一选项而已)这3个选项。至于笔者最终为何做出现在的选择,离不开3位前辈的指点,而这几位前辈给笔者的建议,笔者在下文中也都以不同的形式写给各位看了,因为在笔者看来,这3位前辈的建议都非常具有针对性与代表性,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立志于出国继续深造的法本生可能面对的选择。笔者姑且将这3位前辈称为A教授,B学长与C律师。

A教授是上海某985&211大学法学院某部门法的资深教授,同时,也是笔者的直系亲属。一直以来,A教授基本上对笔者都没有寄予太高的期望,只要笔者能够自食其力、别啃老就行,所以基本上A教授给笔者的建议比较适用于大多数LLM申请者,无论你回国后是想做律师还是做法务,甚至于去考公务员或者去学校教书。

B学长是笔者进入大学起就相识的好朋友,当时笔者大学时代的死党兼学长是B学长的室友,在了解到笔者和B学长都有志于出国深造之后,便介绍我俩相识,遂成为好友。B学长现在美国某TOP30 Law School(该法学院具体排名常年处在20至30之间)攻读JD学位。B学长的背景我可以稍微曝一下:【高中以外语特长生身份保送至我校,双非,绩点3.5/4.0,均分87%,TOEFL 119(……),LSAT 166(第一次164;第二次168);有一个Summer美国交流的经历。】B学长给笔者的建议比较适合于不满足LLM这一个一年制学位,有志于在英美工作,甚至于扎根于海外的留学者。所谓“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比较适合B学长这类人。当然了,这条路无论在时间、意志还是在资金需求方面,都不是一般人能够有机会或勇气去走的路。

C律师是我的一个不算太亲的亲戚,可谓白手起家成就事业的典范,多年来其貌不扬的他一直是我父母经常挂在嘴边教导我的榜样。1994年C律师以当地文科状元的身份考入北**大学,98年毕业后一没背景、二没路子、三没票子的“才子C”被分配到原籍地的公安干警学校教书(天朝的制度也是绝了。)当时他一边工作一边读了当地某211大学的在职硕士,过了司考之后辞去了学校的教师岗位去深圳工作。2001年赚够了学费的他被诺丁汉大学录取,自费去读了一个一年制的LLM,毕业后转而得到机会前往香港发展。如今C律师已是香港某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年收入7位数。C律师的建议比较适合于那些一门心思想做大律师,但起点或者说手头的资源可能只允许你读一个LLM,读完之后肯定会回国从业的同学。坦率的说,这条路也并不比B学长的路好走多少。

综上所述,除了A教授的建议外,能在25岁之前走完B学长或C律师所给出道路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笔者之所以列出来,一是满足大部分申请者猎奇的心理。二是希望大家记住有得就有失,人人都有烦恼,你既不想付出常人不舍得付出的努力或代价,又想得到常人得不到的回报,对于这个世界上99.9%的人,,都是不可能的。希望大家找准自身的定位,这才是幸福感最重要的来源,需知你无论做什么选择,不都是希望自己能过的幸福么,难道不是么?

介绍完了A、B、C三位,接下来笔者就着重分析一下美国LLM、英国LLM和国内考研的利弊。可能我的第一个结论会有一点点武断,那就是:在个人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相比于考研,出国基本上是绝大部分面临毕业而又不会直接工作的大四法本生最热衷的选择,毕竟一年的硕士相比于国内硕士不仅节约了1到2年宝贵的时间,并且也极大的提升了留学者的英语水平,在如今英语决定一切的国内就业大环境下(尤其是非公务员行业),这一选择无疑是最具性价比的,也因此,笔者几乎就没考虑过考研这条路。笔者的身边正在复习考研和已经考上国内名校研究生的学霸朋友一大把,A教授曾对笔者说过一句有些残酷的话,如果这里面的大部分人有能力轻松支付起去英美留学的高昂学费而不必担心因此而给家庭带来的负担,他们至少要拿走LLM顶尖名校一半以上的名额。A教授之所以说这样一段话,言下之意很简单,对于大部分要回国就业的LLM毕业生来说,无论你来自英国还是美国,如今你的优势并不算太大。说的再明白一点,你用30到50万,多买了2年的时光顺便交了一个巨型法律英语班的学费而已,但毫无疑问,国内2年或3年的硕士学的就更扎实,事实上工作经验也不输于你。A教授往年出国和读研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基本上也佐证了这一观点,但总体上说,外国名校优势略大,但这里的名校,你懂的,也就那么10所左右妇孺皆知的。当然了,我要再次强调一点,这种比较需要控制变量,言下之意就是,我做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用北大、复旦的硕士和美国TOP14 LLM,英国Cam、Lse LLM的就业去比。你如果非要用田忌赛马的比法来反驳我,然后信誓旦旦的说哪种选择一定最好,我绝对无话可说,毕竟你总能找到让你有优越感的人。

所以,读研并不比出国吃亏多少,尤其是好学校的法学研究生,现在的身价也越来越不逊于1年制的国外名校LLM毕业生了,而且A教授的一些研究生也会在研三那年选择出国读一年LLM,实际上能做到这一点,国内研究生培养时间长的缺点反而变成了最快拿到双硕士学位的捷径,而且研究生在读各方面实力绝对还是比本科生强的。但如果你的家庭能够轻松负担起你出国留学一年的费用,并且你认为自身的实力是可以冲击相同档次的国外学校的,或者你现在已经研二了,那么,我建议接下来你面对的选择就是如何在美国LLM和英国等其他国家的LLM之间进行取舍了。在这方面C律师给我的建议就比较中肯了。

在C律师看来,美国LLM的好处主要有两点:首先,美国LLM课程总体分两类:“General program”与“Specialized program”。并且绝大多数美国的LawSchool 是只开设“General program”的,“Specialized program”只针对已经拥有相关背景工作经验的申请者而开放。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大陆法本生而言,对于英美法系缺乏最基本的了解,美国LLM“General program”的课程则涵盖了类似于英美法系基础部门法在内的所有基础性法学科目,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只有扎实的打好了这方面的基础,实际上才反而更有利于日后律师个人涉外业务的开展,至少这是C律师反复强调的第一点。其次,在美国的部分州是允许LLM毕业生直接参加本州难度远小于中国司考的律师从业资格考试的,俗称考“Bar”。只要考过了,无论你是哪国人,你都可以在此州执业,而无需经历英国较为繁琐的同等学历转换课程,并且有机会上这种课程还是建立在你以LLM毕业生的身份获得英国律所正式合同的基础之上的,所以难度可想而知。如果在攻读完美国LLM的学位之后再拿到一个所在州的“Bar”,并且也顺利的通过国内司法考试,按C律师的话说,基本上就已经算“功德圆满”了,回国工作,甚至于去香港发展,那绝对前途无忧。但在费用上,美国LLM肯定是会比英国LLM多支出10到20万。即使是在最贵的伦敦,一个LLM费用读下来基本上在30W到40W之间(正常水准,不骄奢淫逸也不节衣缩食),而在美国的NY,LA之类的城市,一个LLM的花费很轻松就能够达到前者的2倍。

而英国绝大多数LLM课程都是在“Specialized program”这一个小项下细分出很多“分支”,极度缺乏对于英美法系基础知识的学习。亚太地区的申请者大多集中在以下这些分支中进行选择:“Commercial/Business/Financial/Trade Law(商贸类法律)”,“EuropeanLaw(欧盟经济类法律)”,“International Property Law(知识产权法律)”和“MaritimeLaw(海商法)”。在C律师看来,虽然这些法律是有其跨越法系的共同性的,但实际上,如果对英美法系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了解,不仅在上课时教授从英美法系的立场对这些法律进行的讲解你会听的似懂非懂,课后作业往往用大陆法系思维带入也会让教授看得一头雾水,别说学专学精,可能连入门都难说,只是练习了法律英语而已。况且现在英国限制国际生就业,还是那句话,除非是英国(OX, Cam, LSE, UCL, KCL, probably Durham)LLM,否则别说在英国了,想在香港谋得很好的发展机会都很难,而且还必须是以非常优秀的成绩毕业的LLM学生。而美国的LLM毕业生至少在寻找实习或考Bar方面无需面对英国如此惨烈的竞争,大不了考完了Bar回国就好,可供选择的和英国同一档次的学校也更多(这一点RAE与ARWU的排名都可以佐证,QS也可作参考,请亲们无视Times综排,那玩意相当不靠谱,但中介却很喜欢拿来用,毕竟这样他们的工作压力会小很多)。综合以上,在知道我并没有资金方面的顾虑后,C律师自然强烈推荐我去读美国的LLM。但同时,C律师也强调,并不是所有去美国读LLM的毕业生都能够成功考到Bar,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毕业直接拿“Bar”的LLM学生,要么已经工作了若干年,也有了在外企或长期涉外的工作经历,要么就是英语本来就很棒,本科毕业英语水平就和B学长的级别不相上下(如果说B学长TOEFL 119的分数还不足以服众的话,我这么说吧,B学长高三那年,TOEFL就已经可以考出接近110的分数了,请各位自行比较高考结束那年您忧桑的英语水平吧)。否则想在美国读完LLM,直接过Bar,还是比较难的。但从比例上看,仍然没有得到英国律所合同再留英当律师难,A教授学生的就业情况与B学长所反映的他所在学校LLM学生考Bar的通过率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B学长所在州每年“司考”通过率80%+,绝了)。

所以,如果你并非拥有类似于像笔者一样就想去伦敦市中心住一年这种脑残的执念存在,或者你的家庭并不在乎40W到50W的美国LLM花销,至少我的建议是,亲,请你果断的关掉这个页面!如果你依然坚定的选择英国LLM,你一定有你的打算或计划,那么,坚定了这个选择,我们再往下走,毕竟英申和美申,在很多细节上是有很大不同的,等到来年10月,11月你再发现这一点,我就只能笑而不语了。

三、选校与定位环节

(一)LLM的选校梯队

笔者接下来会对英国25所大学的LLM课程的质量做一个比较简单的梯队分组,笔者的依据来自于以下四方面:

1.已在伦敦工作的3年以上的LSEUCL与KCL LLM毕业生(4位);

2.包括A教授在内的若干有英国留学或访问经历的教授(4位);

3.C律师以及A教授所相识的拥有英国LLM学位的国内执业律师(4位)。

4.笔者以上两到三届英申LLM已归国就业学长学姐的调查访问(6位)。

笔者采用的调查方式非常简单,给出这25家大学的名单,让以上受访者结合自身的求学和就业经历与所见所闻给出自己心中的排名,然后直接用最原始的算数平均排名逆序得出如下排名。最后再综合所有受访者给出的梯队划分,以相同原理将这25所大学分为五档:A+, A, B+, B,C。(所有18位受访者均来自于A+,A,B+这3档的大学)在相同梯队内排名不分先后。

Oxford(关于OX的学位,详见5#的说明,MA均为Part-time,不计入排名)

A+ : Cambridge (Not apply)

LSE (Not apply)

A : UCL (40 Days/ Overall 85%+/ 7.5 with w 6.5)

KCL (30 Days/ Law Modules 85%+/ 4 skills 7)

B+ : Durham (25 Days/Overall 85%+ or 3.5+/4.0 /4 skills 7)

Nottingham (25 Days/Overall 80%+/With 6 weeks)

*Edinburgh (3 Days/Reject)

B : Bristol(19 Days/Law Modules 80%+/With 5 weeks)

Manchester (2 Days/Overall 82%+/7 with w 7)

Queen’sMary (1 Days/Overall 85%+/ With 10 weeks)

York (Still waiting, jue le)

*Glasgow (7 Days/ Overall 80%+/ With 8 weeks)

Southampton (7 Days/Overall 80%/ With 6 weeks)

C : Exeter(8 Days/ Overall 80%+/ With 5 weeks)

Warrick (Not apply)

Leeds(17 Days/ Overall 80%+/ 7 with w 6.5)

Leicester (5 Days/ Overall 80%+/ 7 withw 6.5)

Lancaster (2 Days/ Overall 80%+/ With10 weeks)

Liverpool(22 Days/ Overall 80%+/ With 8 weeks)

Reading(10 Days/ Overall 80%+/ 7 with w 6.5)

Birmingham(Not Apply)

Newcastle (12 Days/ Overall 80%+/ 7 with w6.5)

Sheffield(8 Days/ Overall 80%+/ 7 with w 6.5)

*Cardiff (Not apply)& ]; g9 ?- C% a- G

(“*”表示非英格兰大学)

(二)分析与建议(前提是你的雅思成绩能够符合学校给出的语言要求或语言班入读要求)

选校的基本原则: 1有前一档学校的offer就不要考虑后一档的学校。

2相同档次的学校尽量呆在英格兰。

3相同档次的英格兰学校,回国就业以律所为主,挑法学强的。回国就业以公司企业为主,挑名气大的。

4 相同档次的英格兰学校如何选择专业,这点我和B学长还有C律师沟通比较多,总的来说,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推荐申请知识产权、海商、欧盟法、人权法等就业面偏窄的专业。

第一、还可能继续在国外深造发展,英国LLM仅当作个人专业背景的累计。第二、回国后有对口的工作岗位,能够现学现用。否则,建议大家主申传统商法方向。

A+ :Cambridge LSE

(这两所学校前一所当之无愧;后一所因录取者少,教学质量与门槛高)

A :UCL KCL

(单就法学来说,二校没有区别,LLM项目也一样。但国内自然是UCL名气大。)

B+ :Durham Nottingham *Edinburgh

(杜伦传统学院制,诺丁汉法学一直为其强项,爱丁堡国内知名且法学亦强。

但此3校既不及牛剑名震天下,又不及LSEUCL KCL 地利,位居此档,不偏不倚。)

B :BristolManchester Queen’s Mary York *Glasgow Southampton

(法学实力此档学校不及以上3档乃不争之事实,但除此之外,该档学校各有亮点。

1.Bristol 号称英国的MIT,该校无论是国际综排还是法学院实力均不俗。若无前3档offer,布大绝对首选。加之布里斯托是老牌旅游城市,交通便利,治安好,此地非常养人。

布大LLM开 设“GeneralLegal Study”专业,这才是此校最大亮点。

2.Manchester 大城市学校 国内知名 生活便利 中国人多 喜欢足球的男生都懂的。

3.Queen’s Mary 地处伦敦中心 法学院实力不俗 尤其是IP专业 大牛教授领衔

4.York 位置还行 学校还行 环境还行 知名度还行 法学院还行 综排还行 还行

5.Glasgow 此校当之无愧offer机 学校近年加大了国内宣传 知名度不错

6.Southampton 位置不错 环境不错 海商法不错 知名度不错 综排不错 不错)

C :ExeterWarrick Leeds Leicester Lancaster Liverpool ReadingBirmingham NewcastleSheffield *Cardiff

(此档学校便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挑一个最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就好。)

笔者未申请的一些学校:

1.*Aberdeen(B档学校,偏学术,LLM 貌似只有一个国际公法专业)

2.SOAS(学校水平介于A+与A之间,但申请者基本上都有比较明确的学术方向,很难申)

3.*Strathclyde(笔者对此校了解有限,只知道金融数学一块特别有名)

4.Sussex(笔者对此校也了解有限,只知道好像也是商科好。)

(三)申请者自身定位表

1.成绩单上有均分,直接用成绩单均分带入下表。

2.成绩单无均分,算数均分高用算数均分,加权均分高用加权。

3.若用法学成绩单申请,而法学是本科的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均分减5分。

4.非法学专业直接用本专业申请,均分减5分。

5.学校既是211又是XX政法,学校以211计。

6.有一篇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均分加0.5,其余论文不计。

7.参与一个省部级课题或省级奖项,均分加0.5,其余奖项不计。

8.有正式工作经验,每多一年,均分加 0.5,其余实习不计。

9.有校属项目交换生经历,每多一学期,均分加 0.5,其余不计。

10.研究生在读,均分加2分;

根据以上规则计算之后,将所得均分与本校带入下表即是本人建议定位。

英国留学申请LLM 自我定位表

985大学 211大学 XX政法 其它 定位

均分90+ √ √ 冲击 A+;

保底 A

均分90+ √ 冲击 A+;

保底 A;

( [ 均分90+ √ 冲击 A+, A;)

保底 B+;

均分90+ √ 冲击 A;

保底 B+;

均分85~90 √ √ 冲击 A+;

保底 A,B+;

均分85~90 √ 冲击 A;

保底 B+,B;

均分85~90 √ 冲击 A, B+;/ `3 U, I- T6 F) J

保底 B;

均分85~90 √ 冲击 A, B+;

保底 B;

均分80~85 √ √ 冲击 A+, A;

保底 B,B+;

均分80~85 √ 冲击 A, B+;

保底 B; , V;

均分80~85 √ 冲击 B+;

保底 B;

均分80~85 √ 冲击 B+;

保底 B;

均分75~80 √ √ 冲击 A, B+;

保底 B;

均分75~80 √ 冲击 B+,B;

保底 C;

均分75~80 √ 冲击 B;

保底 C;

均分75~80 √ 冲击 B;

保底 C;

均分70~75 √ √ 冲击 B+,B;

保底 C;

均分70~75 √ 冲击 B;

保底 C;

均分70~75 √ 冲击 B,C;

均分70~75 √ 冲击 B,C;

最后,我想说,自我定位表还处在测试阶段,如果在2010年之后申请英国LLM成功的前辈或与我同申13FALL的同学觉得我的定位表与自身情况不符,希望您能够将你的背景留言在楼下或发私信给我,我会及时调整该表的相应系数。

相关学校

相关阅读

留学咨询 分享 返回顶部

分享